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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8年工作(质量)目标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3-07点击数:0

关于制定2018年度工作(质量)目标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处(室)、部(馆):

为了做好本年度各单位(部门)工作(质量)目标的制定及签署工作,根据学期初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年度工作(质量)目标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1、2018年学院各单位(部门)工作(质量)目标分为共性目标和职能目标两部分,共性目标由质量管理处统一制定,职能目标由各单位(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具体制定。

2、各二级学院职能目标分为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质、一流高职院校建设等)、教师发展(领军人才培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团队、兼职教师、教师培训等)、教学条件(教学资源库建设,实训项目开发,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等)、教科研与社会服务(纵横项课题及经费、论文、对外培训、技术开发等)、教学运行与管理(教学质量监控、过程管理、技能竞赛、运行考核)、对外交流与合作(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地合作、国际合作)、学生发展(学生教育与管理、学生成长与发展、创新创业教育等)等七个方面。

3、各职能部门工作目标根据各自职责具体确定。

4、各单位(部门)职能目标(初稿)先提交文本格式,待年度工作(质量)目标责任书在教代会上签署后,再按照统一模板进行细化分解。

希望各单位(部门)务必于第一周周三(3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各自职能目标通过OA发至质量管理处张军。

                                         质量管理处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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