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6年引进教师转正定级教学能力测评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10-19点击数:0
质字〔2017〕06 号
关于进行2016年引进教师转正定级教学能力测评的
通 知
相关院(系)、处(室):
为了科学、公正、全面的对2016年引进教师见习期内在职业素养形成、教学能力及实践技能提升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进行测评,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把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关,为其转正定级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关于印发<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院发[2011]45号)精神,决定对2016年引进教师进行教学能力综合测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16年引进的所有青年教师。
二、测评方式:
教学能力测评以随堂分散听课的形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院(系)要成立教学能力测评小组,对所在院(系)2016年引进青年教师进行随堂听课评议并组织答辩,10月30日前将综合测评结果及转正意见,通过OA发质量管理处;学院转正定级考核小组成员,要分部门(教务处、质量管理处、组织人事部)组织听课并形成测评成绩,于10月30日前通过OA发至质量管理处。质量管理处负责提供2016年引进青年教师学院教学督导测评成绩和学生评教成绩。
四、测评成绩构成:
转正定级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由学院转正定级考核小组测评成绩、院(系)考核小组测评成绩、学院教学督导测评成绩和学生评教成绩四部分构成,并按一定比例,汇总形成最终教学能力测评成绩。
成绩=学院转正定级考核小组测评成绩(40%)+院(系)考核小组测评成绩(20%)+学院教学督导测评成绩(30%)+学生评教成绩(10%)
五、成绩使用:
本次教学能力测评成绩作为青年教师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实行教学能力一票否决制。
质量管理处
2017年10月12日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质量管理处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