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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各院(系)教学督导小组换届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10-19点击数:1

各院(系):

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院(系)督导小组任期已届满。为确保学院教学督导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教学督导管理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进行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各院(系)教学督导小组换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教学水平高;

2、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办事公正,原则性强,善于与师生沟通;

3、具有副教授(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任职资格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充沛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学院教学督导工作。

二、工作职责

教学督导通过各类课堂教学评价、教学秩序巡查、考试巡查、督导专项调研、工作例会等形式,全面了解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等情况,并及时反馈信息,为学校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教育教学改革建言献策。

、名额分配

根据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各院(系)按照专任教师人数比例的6%推荐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人选。各院(系)教学督导人数本院(系)规模自行决定,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推荐程序

各院(系)在认真研究并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从院(系)在职教师中推荐候选人。根据各教学单位推荐候选人情况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和教学督导工作实际,质量管理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备案并经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予以公布。

请各院(系)认真做好学院教学督导推荐及院(系)教学督导组换届工作,填写《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推荐表》(详见附件)、加盖院(系)公章,于2017年3月11日前交质量管理处备案电子版名单于311日前通过OA发送至质量管理处关琳

〇一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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