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2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听课任务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3-28点击数:0
督字〔2016〕 01号
关于2015-2016-2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听课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系、学院教学督导: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育教学质量是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了使教学督导工作能深入到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本着督教、督学、督管三位一体原则和“把握状态,控制过程,诊断咨询,持续改进”的督导工作主题,建立教学工作规范,并对教学过程实施有效、有序、有度、有机的调控,切实发挥监督、指导、评价职能,以达到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目的,为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好智囊和参谋作用。根据《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督导处编制了学院教学督导2015-2016-2学期听课计划,希望各教学督导按照督导处的工作安排,高质量的完成听课任务,并希望各教学系(院)及广大教师给予配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方式
本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听课采取盯人听课和系与系之间交叉听课方式,主要针对近几年新引进教师和学生评教效果比较差的教师,通过听课,实施有效监督和效果评价,以强化青年教师培养和各系间新教师培养方面的信息交流。
二、听课要求
1、本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听课次数不少于15次/人,其听课任务全部由督导处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状况统一安排。
2、教学督导听课进度应均匀分配,切勿集中在某一时间段突击听课。
3、学院教学督导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
4、学院教学督导听课实行 “一三”原则,即每一位教学督导听课计划中所列人员为重点被听对象,每位教学督导对其听课应不少于3次。
5、教学督导在听课后要与被听课教师充分交流沟通,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并予以指导。
6、学期末教学督导要对计划中所列的每位被听对象写出书面评语,特别是找出不足,指出以后努力的方向,并将听课记录及书面评语交督导处汇总。
7、学院教学督导每年要提交一篇质量较高的督导工作报告,就一年来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述,并提出建议。
8、各教学督导要按照听课任务安排,高质量完成听课任务,各教学系及广大教师要给予积极配合。
三、听课结果的处理
1、教学督导的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态度、教学素质评价的主要指标,也是教师职称评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2、教学督导的评价结果将按照一定的比例计入教师综合能力测评结果中。
附件: 2015-2016-2学期教学督导听课任务安排
督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