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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期中综合检查及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12-04点击数:0

各系、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管理,强化对教学、服务、管理工作的过程控制,稳定工作秩序,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有序稳定开展,工作质量稳定提高。学院决定于1030-11月12对各系及相关处(室)进行期中教学检查、青年教师培养专项检查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第二阶段内部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组织与管理(具体内容见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青年教师培养。

3、质量管理内部审核。

二、接受检查单位:

1、接受检查的单位:各系

2、接受内审的单位:各系、教务处、学生处、团委

三、检查时间:

103011121030-11月6为各单位自检时间,各单位要根据各检查项目的具体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并形成自检报告,并于10月6下午下班前通过OA发至督导处和教务处。117--12日检查组到各单位检查。

时间安排表

117

118

1111

1112

第一组

石化系

应化系

信控系

教务处

第二组

机械系

人文系

外语系

学生处(团委)

第三组

电子系

土木系

汽车系

印刷系

四、参加人员及分组情况:

学院领导,督导处、教务处工作人员及全体内审员。具体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 院领导:张方明

员:赵常学(召集人) 牛治刚 张军(学生处) 李影

负责检查单位:石化系、应化系、信控系、教务处

第二组 院领导:黄义仿

程志刚(召集人) 李建民 汤爱荣 陈兴廷 于雪筠

负责检查单位:机械系、人文系、外语系、学生处(团委)

第三组 院领导:宋贤钧

员:李延明(召集人) 郝青龙 军(督导处)

负责检查单位:电子系、土木系、汽车系、印刷系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各单位自检和学院检查组到各单位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检查注意事项:

1、各检查小组召集人负责本组的检查工作(人员召集、检查组织、结果审定等);

2、各检查组成员按安排的时间,准时到达检查现场,不得缺席,有事必须提前向本组召集人请假。

督导处

2013年10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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