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2年第三次综合检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2-10-22点击数:0
各系(院)、处(室)、部(馆):
基于“质量优先、结构优化、突出特色、讲求成效”的原则,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稳定开展,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学院常规工作进程安排,决定于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单位工作目标中所列的应在本学期完成的工作;
2、各单位两周工作计划中所列主要工作;
3、各系日常教学组织与管理;
4、期中教学检查;
5、各系党总支工作及党课开展情况;
6、2012年度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
三、参加人员:
学院领导,督导处、教务处、工作质量督导委员会部分成员。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各单位自检和学院检查组到各单位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结果评价
对所列每一项检查内容,根据工作完成的质量,准确客观的评定其绩效等级,绩效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其具体标准为:
1、工作突出,有特点,且具推广价值,佐证资料齐全、规范,为“优A”;
2、工作突出,有特色,佐证资料齐全、规范,为“优B”;
3、工作完成,佐证资料齐全、规范,特色不明显,为“优C”;
4、工作完成,佐证资料齐全、规范,无特色,为“合A”;
5、工作完成,佐证资料齐全,为“合B”;
6、工作完成,佐证资料基本齐全,为“合C”;
7、工作完成总量的95%以上,佐证资料基本齐全,为“基A”;
8、工作完成总量的90%以上,佐证资料基本齐全,为“基B”;
9、工作完成总量的90%以上,佐证资料不全,为“基C”;
10、工作完成不到总量的90%,且佐证资料不齐,为“不合格”。
最后将绩效等级按优A=98、优B=95、优C=92、合A =87、合B=82、合C=77、基A =72、基B =67、基C=62、不合格=40,折算成各分项目得分,以确定各单位的最终考核结果。
六、检查注意事项:
1、各检查小组召集人负责本组的检查工作(主持检查组会议、人员召集、检查组织、结果审定等);
2、各检查组成员按安排的时间,准时参加检查组会议和现场检查,不得缺席,有事必须提前向本组召集人请假;
3、检查组必须对检查表中所列项目逐条进行核对检查,并由检查组分别逐项打分评定绩效等级,其总体评价可用文字的形式予以描述;
4、教学检查除了检查表所列内容以外,还要对课堂教学、实训教学进行现场抽查;
5、各系要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教学资料展示。展示内容包括:教研室活动计划,教研活动记录,实训检查记录,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授课日志,听课记录、学生作业等;
6.各系要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了解日常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7、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成员必须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8、各单位自评报告必须于
七、检查人员及分组情况
第一组 院领导 张方明 宋贤钧
成 员: 史文权 陈兴义 唐蓉萍 张文和 左 群 唐凤君
赵常学 史可忠 于雪筠
召集人: 史文权 陈兴义
记 录: 于雪筠
检查单位:石化系、应化系、机械系、电子系、信控系、人文系、汽车系、土木系、外语系、印刷系
第二组 院领导 孙松滨 黄义仿
成 员: 周晓康 赵小林 杨 雄 汤爱荣 杨柳春 李迎春 黄建华 杨喜存 刘建国 杜 媛
召集人: 周晓康 赵小林
记 录: 杜 媛
检查单位:院办、纪检审、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计财处、科技处、教务处、督导处、学生处、团委、国资处、保卫处、工会、后勤处、继教学院、图书馆、校产总公司
附件:综合检查时间安排表
附件:
综合检查时间安排表
组 别 | ||||||
8:00-12:00 | 2:00-5:30 | 8:00-12:00 | 2:00-5:30 | 8:00-12:00 | 2:00-5:30 | |
第一组 | 信控系 石化系 | 应化系 | 汽车系 土木系 | 电子系 | 外语系 人文系 | 印刷系 机械系 |
第二组 | 纪监审 工 会 校 产 | 人事处 科技处 督导处 | 后勤处 国资处 教务处 | 宣传部 组织部 院 办 | 财务处 | 继教院 图书馆 |
保卫处 | ||||||
学生处 | ||||||
团 委 | ||||||
注:本时间安排为初步安排,各检查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