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选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1-03-24点击数:0
关于改选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系(院)、处(室)、部(馆):
我院第三届教学督导任期已届满,根据《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章程(试行)》、《教学督导管理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进行教学督导换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任职条件:
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教授任职资格或副教授(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的双师型教师,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有独到的见解,并敢于坚持原则,能够公正处事。
二、教学督导名额分配: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各系按本系专职教师的5%推荐学院教学督导,全院约20名。
三、所推荐人选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学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请各系将推荐表电子版于
附:教学督导委员会人员推荐表
督 导 处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