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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选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1-03-24点击数:0

关于改选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系(院)、处(室)、部(馆):

我院第三届教学督导任期已届满,根据《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章程(试行)》、《教学督导管理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进行教学督导换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任职条件:

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教授任职资格或副教授(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的双师型教师,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有独到的见解,并敢于坚持原则,能够公正处事。

二、教学督导名额分配: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各系按本系专职教师的5%推荐学院教学督导,全院约20名。

三、所推荐人选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学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请各系将推荐表电子版于325日前OA发至督导处,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25日前交至督导处张志萍老师处。

附:教学督导委员会人员推荐表

督 导 处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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