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总值班制度
作者:时间:2010-09-24点击数:0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总值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持学院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迅速处置学院日常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及时协调全院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总值班分为日常总值班和节假日总值班。第一责任人为当班总值班人。
在工作时间内,学校日常总值班地点设在总值班室(联系电话为7941292),由总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工作;夜间和非工作时间值班地点设在保卫处值班室,值班电话分别为7941332(东区)、7941039(西区),由保卫处负责值班工作。节假日和学校寒假、暑假期间,由学院办公室安排值班工作。
第三条 学院日常总值班人员组成及安排
1、总值班人员由全院各单位人员组成,每周一班。
2、每周由2名非教学单位中层正职领导或教学单位党总支书记为总值班人和副总值班人,分别负责东、西区的值班工作,从各单位(部门)安排4名人员为值班人,负责一周的总值班工作。同时安排1名院领导分管本周总值班工作。总值班人员由督导处统一安排。
总值班人负责一周的总值班工作,并及时向分管本周总值班工作的院领导和相关单位(部门)反映需要及时协调处理的重要工作。在值班完成的次周学院领导碰头会上向学院领导汇报一周的值班情况。
第四条 总值班的职责是:
1. 代表学院处置值班期间遇到的各种问题。
2. 检查、了解各部门、单位的值班情况,巡视校园各主要场所、重点部位和易发事情地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3. 对校园内发生的影响安全稳定的苗头和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场解决问题。
4. 对学院行政、教学、后勤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 对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即时按职责范围和程序交有关单位处理,并一直关注到事情的解决,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拥有发言权。
6. 院领导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 总值班管理规定
第一条 学院总值班人员每天上午7:50、下午1:50必须按时到岗,根据总值班人的安排开展工作,并认真做好对各值班人员到位情况的督查,协调值班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各值班人员应在每天17:30之前向总值班人报告值班检查情况。
第二条 总值班实行“首查首问负责制”,总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起各自的职责,不得推诿、敷衍。如发现本值班中无法解决的问题或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总值班领导请示报告。
第三条 学院总值班人因事与他人调换班次,应向督导处备案。总值班人员因事与他人调换班次,要事先向总值班人报告。如果总值班人员有课,应提前向总值班人报告,并安排好顶班人员。
第四条 学院总值班人员应将值班当日学校的重大事件和有关值班事务的处理意见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表上,并将记录表交总值班人,总值班人一周值班结束后要对值班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每日值班表和本周值班总结及时上交督导处。
第三章 总值班人员要求
第一条 对总值班人员的要求:
1. 参加总值班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学院下发的《过程管理考核办法》和《总值班工作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其考核要求和值班职责,对学院工作过程全面检查,除巡查期间,总值班室必须安排1人值班。
2. 总值班人要安排好每天值班人员的工作,制定好值班计划。值班计划要详细列出本周每次值班的检查路线、部门、内容、地点及人员分工等情况,并报值班院领导。
3. 总值班人员每天必须至少对东、西区的一个教学单位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对东、西区的一栋学生公寓的管理情况、卫生状况、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督促;对东、西区的一个实训区域的实践教学、安全、6S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对东、西区的一个食堂的安全、卫生状况进行督查;对东、西区的图书馆学生自习情况进行检查、对图书馆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特别是对学生自修室的秩序的管理);对东、西区的一个教学区域的师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有无教师、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的情况,课堂秩序等),对教学区域的设备设施的巡查情况进行督查;对东、西区的校园安全、卫生情况进行督查。
4. 在一周的值班过程中,学院所有区域、系、部位(部门)至少轮查一次。
5. 总值班记录在值班完成的当天填写。填写的内容要将各值班人员的检查情况汇总后,按分类归纳后填写,明确记录检查对象、观测点、检查结果、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及反馈,文字要简练,做到记录清晰、规整,重点突出。
6. 总值班人在一周值班结束后,将本周值班记录和总结经分管总值班院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督导处。
7.总值班人员应充分认识总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强化服务观念和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积极主动做好值班工作,确保学院总值班工作信息准确,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二条 对总值班人的要求
1、总值班人要安排好一周的值班工作,对参加总值班的人员进行考核。
2、总值班人是代表学院处理在总值班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发现的问题实行跟踪,督促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解决。
3、对总值班过程中所发现的不能解决或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总值班院领导汇报。
第三条 对周分管总值班院领导的要求
1. 分管总值班院领导要对每周值班计划、值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
2. 分管总值班领导要参加每天的值班工作,每天至少要对教学、学生、后勤、机关、图书馆等部门各选一个检查点进行现场检查。
3. 分管总值班院领导要代表学院对总值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或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
第四条 交、接班管理
总值班人在完成一周总值班工作后的最后一天,应联系下一周的总值班人,将本周总值班过程中发现的、没有完全解决的需要进一步督查的问题和有关事项向下一周的总值班人进行交接,下一周的总值班人要对上一周总值班过程中发现的、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直到问题全部解决。
第五条 加减分
在总值班过程中,对好的典型和发现的问题按《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过程管理考核办法(修订)》(院发〔2008〕62号文)进行加分和扣分。
第六条 总值班工作流程
总值班人制定周值班计划并进行成员分工→值班计划下发各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检查并作记录→总值班人进行情况汇总(对检查出的重要问题要单独向有关领导或部门反映)→填写值班记录表→总值班人审核签字→周分管总值班院领导审核签字→总值班人进行周值班总结→交接班→在学院领导碰头会上向学院领导汇报一周的值班情况,并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将值班记录及周值班总结交督导处。
第七条 总值班的监督、检查及通报制度。
学校建立总值班的监督、检查及通报制度。
(一)院长办公室负责对周分管总值班院领导的提醒和协调;
(二)督导处负责对总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总值班人员负责对学校各系、部门、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
(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总值班人员,按每次2分进行扣分。
督导处对以上监督检查和抽查中出现的值班人员漏岗、脱岗以及迟报、瞒报、漏报、误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要及时进行记录,在核实后进行通报并按过程考核办法进行扣分。
在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过程中,如出现值班人员相互推诿,对领导指示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落实不力,情节特别严重,后果特别恶劣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和纪律给予相应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学院总值班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
1、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过程管理检查与总值班记录表
2、总值班工作流程
3、总值班解决问题工作流程
附件1: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过程管理检查与总值班记录表
日期 | 值 班 院领导 | 总值班人 | 值班 人员 | |||||||||||||||
一、本日值班计划(检查部门、地点、值班人员分工等) 总值班室人员: | ||||||||||||||||||
东区: | 部门、地点 | 系 | 教学区 | 实训区 | 宿舍区 | 食堂 | 图书馆 | 机关 | 校园 | |||||||||
值班人员 | ||||||||||||||||||
西区: | 部门、地点 | 系 | 教学区 | 实训区 | 宿舍区 | 食堂 | 图书馆 | 机关 | 校园 | |||||||||
值班人员 | ||||||||||||||||||
二、值班记录 | ||||||||||||||||||
1、值班规定检查内容纪录 | ||||||||||||||||||
检查部门、内容 | 检查情况记载(记录检查对象、观测点、检查结果及问题) | 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及反馈 | ||||||||||||||||
教学区:主要观测点:师生出勤、课堂秩序、教师状态、空教室学生自习情况、设施设备安全、卫生情况等。东西区抽查对象各不少于一栋楼。 | | |||||||||||||||||
实训区:主要观测点:师生出勤、教学准备、现场秩序、教案实施、设施设备安全、6S管理情况等。东西区抽查对象各不少于一栋楼内所有实训室。 | ||||||||||||||||||
宿舍区:主要观测点:公寓卫生、管理、设施设备安全、宿舍秩序,东西区抽查对象各不少于一栋楼。 | ||||||||||||||||||
图书馆及其他自习场所:主要观测点:自习秩序、上座率、自习辅导、设施设备安全、卫生情况等。东西区抽查对象各不少于4个。 | ||||||||||||||||||
校园及食堂:主要观测点:安全设施、安全隐患、卫生死角、食堂卫生状况、秩序等,东西区抽查对象各不少于2个。 | ||||||||||||||||||
系:主要观测点:教学检查工作是否到位、实训管理是否到位、系办人员出勤、脱岗串岗、上网游戏、6S管理等,各系每周至少抽查1次。 | ||||||||||||||||||
机关:主要观测点:机关出勤、脱岗串岗、上网游戏、6S管理等,抽查对象东区不得少于4个,各单位每周至少抽查1次。 | ||||||||||||||||||
2、其他检查内容纪录 |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记载(记录检查对象、观测点、检查结果) | 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及反馈 | ||||||||||||||||
三、总值班领班审核签字 | 四、总值班院领导审核签字 | |||||||||||||||||
审核意见: 签字: | 审核意见: 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