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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本学期第二次综合检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0-06-15点击数:0

关于进行本学期第二次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系(院)、处(室)、部(馆):
基于“质量优先、结构优化、突出特色、讲求成效”的原则,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稳定开展,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学院决定于6月15日-6月25日对各系(院)、处(室)、部(馆)5、6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各系日常教学组织与管理、各系(院)、处(室)、部(馆)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检查。综合检查是学院工作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管理,促进优良工作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强化后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和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各单位要积极准备,认真按计划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系(院)、处(室)、部(馆)工作目标中所列的应在5、6月份完成的主要工作。
2、各系(院)、处(室)、部(馆)两周工作计划中所列主要工作。
3、各系日常教学组织与管理。
4、各系(院)、处(室)、部(馆)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创优争先活动开展情况。
二、检查时间:
6月15日—6月25日
三、参加人员
学院领导,督导处、教务处、组织部工作人员,工作质量督导委员会部分成员。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各单位自检和学院检查组到各单位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6月15日-6月21日为各单位自检时间,各单位要根据本年度工作目标分解情况和各检查项目的具体要求,对5、6月份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以及相关检查项目逐项对照检查,并形成自检报告,在自检报告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完成的主要工作;2、工作特色;3、未完成的工作及原因;4、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5、对所完成的工作,参照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自评打分。6月22日—25日检查组到各单位检查(时间见附表)。
五、检查结果评价
对所列每一项检查内容,根据工作完成的质量,准确客观的评定其绩效等级,绩效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其具体标准为:
1、工作突出,有特点,且具推广价值,佐证资料齐全、规范,为“优A”;
2、工作突出,有特色,佐证资料齐全、规范,为“优B”;
3、工作完成,佐证资料齐全、规范,特色不明显,为“优C”;
4、工作完成,佐证资料齐全、规范,无特色,为“合A”;
5、工作完成,佐证资料齐全,为“合B”;
6、工作完成,佐证资料基本齐全,为“合C”;
7、工作完成总量的95%以上,佐证资料基本齐全,为“基A”;
8、工作完成总量的90%以上,佐证资料基本齐全,为“基B”;
9、工作完成总量的90%以上,佐证资料不全,为“基C”;
10、工作完成不到总量的90%,且佐证资料不齐,为“不合格”。
最后将绩效等级按优A=98、优B=95、优C=92、合A =87、合B=82、合C=77、基A =72、基B =67、基C=62、不合格=40,折算成各分项目得分,以确定各单位的最终考核结果。
六、检查注意事项:
1、各检查小组召集人负责本组的检查工作(主持检查组会议、人员召集、检查组织、结果审定等);
2、各检查组成员按安排的时间,准时参加检查组会议和现场检查,不得缺席,有事必须提前向本组召集人请假;
3、检查组必须对检查表中所列项目逐条进行核对检查,并由检查组分别逐项打分评定绩效等级,其总体评价可用文字的形式予以描述;
4、教学检查除了检查表所列内容以外,还要对课堂教学、实训教学进行现场抽查;
5、各系要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教学资料展示。展示内容包括:教研室活动计划,教研活动记录,实训检查记录,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授课日志,听课记录、学生作业等。
6.各系要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了解日常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7、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成员必须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8、各单位自评报告必须于6月21日下午下班前以电子和书面两种形式报送督导处。
七、检查人员及分组情况
第一组 院领导 张方明 汝宇林
成 员: 陈效英 史文权 杨 雄 杨柳春 张文和 颜有东 李迎春 唐凤君 徐 俐 陈 蕾
召集人:陈效英 史文权
记 录:陈 蕾
检查单位:石化系、机械系、电子系、信控系、人文系、汽车系、土木系、外语系(应用化学工程系、印刷工程系因新成立,暂不列入此次检查范围内)
第二组 院领导 孙松滨 黄义仿
成 员: 周晓康 赵小林 赵常学 汤爱荣 左 群 袁维红 张 军 杨喜存 苗荣哲 杜媛
召集人:周晓康 赵小林
记 录:杜 媛
检查单位:院办(统战部)、纪检审、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计财处、科技处、教务处、督导处、项目办、学生处、团委、国资处、保卫处、工会、后勤处、继教学院、图书馆、校产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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