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督导听课任务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09-03-17点击数:0
各位教学督导: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学院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保证。为了使教学督导工作能尽快渗透到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担当起督促指导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提高中青年教师教学业务水平的职责,为学院教学工作发挥好智囊和参谋作用,根据《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章程》和《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管理细则》,学院督导处编制了各位教学督导听课计划,希望各教学督导能按照督导处的工作安排,高质量的完成听课任务,并希望各教学系(院)及广大教师给予配合。
一、任务安排的原则:
本年度学院教学督导听课任务的安排采取系与系之间交叉听课的原则,这样一方面方便督导老师听课,另一方面方便对各系新教师培养情况进行交流和监控。
二、听课对象:
本年度学院教学督导听课主要针对近几年新引进青年教师和通过评教、听课等环节发现的个别责任心不强的教师,进行重点、多次督促检查。
三、听课要求:
1、本年度学院在职教学督导听课次数原则上为30次/人,其中三分之二(20次)由督导处统一安排,三分之一(10次)由督导自主完成,各系安排的听课任务不再计入教学督导工作量。外聘教学督导原则上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学时/人,其听课任务全部由督导处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状况统一安排。
2、听课进度应均匀分配,切勿集中在某一时间突击听课。
3、学院教学督导每次听课原则上以一学时为限,并核发听课津贴,其余人员听课可按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4、学院教学督导听课实行两个“一、三”原则,即每一位教学督导听课任务中所列人员为重点被听对象,督导对其听课应不少于三次;对每一位重点被听对象,会同时安排三位教学督导进行跟踪听课。每次听完课后,要对本次听课作出评价,并按照听课评价指标体系打分。
5、学期末教学督导要对所列计划中的重点被听对象写出书面评语,特别是找出不足,指出以后努力的方向。
6、学院教学督导年末必须书写一篇质量较高的督导工作总结,就一年来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述,并提出建议。
7、学院教学督导要重视自我检查,要在全院教师中做出表率。
8、学期末将听课本和书面评语一并交督导处。
四、听课结果的处理:
1、学院教学督导对每位被听对象所写评语及综合打分,督导处在学期末汇总后,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并向各教学单位反馈。
2、教学督导的评价结果是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态度、教学素质评价的主要指标,也是教师评职选优的重要依据,务必希望教学督导高度重视听课工作。
3、教学督导的评价结果将按照一定的比例计入教师综合能力评价结果中。
督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