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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督导听课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08-10-30点击数:0

各位教学督导: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学院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保证。为了使教学督导工作能尽快渗透到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担当起督促指导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提高中青年教师教学业务水平的重任,为学院教学工作发挥好智囊和参谋作用,根据《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章程》和《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管理细则》,学院督导处编制了各位教学督导听课计划,希望各教学督导能按照督导处的工作安排,高质量的完成听课任务,并希望各教学系(院)及广大教师给予配合。

附:教学督导听课注意事项 :

1、每位教学督导听课计划中所列人员为重点被听对象,督导对其听课应不少于三次。

2、每次听完课后,都要对本次课作出评价,并打分。

3、学期末要对所列计划中的重点被听对象写出书面评语,特别是找出不足,指出以后努力的方向。

4、学期末将听课本和书面评语一并交督导处。

督导处

2008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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