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诊断改进 正文

系督导小组工作职责

作者:时间:2008-04-28点击数:0

系督导小组工作职责(试行)

一、巡视检查工作

系教学督导要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教学服务工作落实情况(教学设施完好、物品配备齐全);教学制度执行情况(按时上下课、学生考勤、教案、实训指导等);进行调查、咨询、听取意见、记录现场教学效果(秩序、师生到位等);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重大问题应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巡视后需填写教学检查反馈表。

二、教研教改工作

督导要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高职院校教学改革信息,研究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规律,参与或了解教学系的重点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方案制定,有必要可以立项作专题研究。督导处将组织教学督导对各教学系提出的重点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方案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听课指导工作

教学督导要搞好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听课工作,督导听课次数根据本系教师授课情况由教学系安排,通过听课了解各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和专业课程体系改革情况,及时发现教学体系中不完善之处,指导课程改革更进一步深化;对教学体系中不足之处提出修改或完善的建议。听课过程中要注意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与培养。对实践教学的听课,重点检查实践教学运行标准和项目卡的执行情况。

督导应按教学要求,认真听课,检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检查任课教师的备课情况、上课情况,做好有关记录,及时给出评语,给出理论教学或实践教学的效果定量和相应的定性评价。认真而耐心地做好听课后的信息反馈工作,对听课或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教学事故和带有倾向的问题,要及时向教学系反映;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体现出的专业知识素养、授课技能技巧、课堂整体控制能力、师生交流互动情况等方面问题,中肯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处理意见,以便教学系及教师及时组织整改。

听课评价标准按听课本栏目中有关要求执行。每次听课原则上听完一个整堂(2学时),听课进度应均匀分配,切勿集中在某一时间突击听课。

四、系教学督导小组每学期提交一份督导工作总结(包括调研情况,听课情况,对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督导小组的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在每学期末将本学期督导工作记录整理好上报督导处。

上一篇:下一篇: